Monday, June 09, 2008

軌跡修正

有人同小弟講過一番說話:
如果你有一日終於忍不住,要同人講你對公司有幾不滿,也許這就是你應離開的時候!

其實,工作環境真的不俗!人事關係又相對簡單。但,就是不服氣接受了人家 project 出來的 false hope!兩年的時間真不易過,但發現物質生活好像沒多的提昇,很不是味兒!

我喜歡消費!能夠花的,有何不可?就是喜歡放工後去 inside out!就是喜歡去 happy hour,就是喜歡中環的咖啡,就是覺得那邊的東西都特別香、特別好!我不想怎麼努力也沒特別回報!最起碼,排山倒海的 OT 也有補水!

1 comment:

B-Do said...

雖然我對你母校無咩不滿, 不過我都決定離開了! 我都係時間轉下新環境了!